高市府公告不要購買中國黨不當財產


/綜合報導


 為了防止國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購買「萬壽星戲院」(通稱壽星戲院)後產生爭議,高雄市副市長林永堅二十一日上午九時,在財政局長董瑞斌陪同下,前往戲院門口張貼公告,完成市府應盡的處理程序。

 林副市長表示,「萬壽星戲院」屬於中影公司旗下的建築物,國民黨在總統選舉期間聲稱要返還這份財產,但現在有意將戲院的財產出售,因此,市府認為有必要以正式公告的方式週知國人,避免善意第三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到具有爭議性的資產。

 董局長表示,依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的規定,在九十三年三月之後所做的交易,自始無效;如果在八十年到九十三年之間,已經完成交易,則屬有效,但國民黨因為交易所獲得的不當利益就必須返還國庫,目前「萬壽星戲院」尚未完成交易,在完成公告張貼手續之後,交易就屬無效。

 林副市長強調,行政院提出的這項條例草案,正循法律程序送達立法院審議,立法院通過後就會產生一定追溯的效果,市府完成張貼公告的程序,至少可以防止善意的第三者購買「萬壽星戲院」後產生的爭議,這是最主要的目的。

 這份公告的發文字號為高市府財三字第0930053623號,公告內文如下:「中國國民黨所有位於高雄市鹽埕區延壽段五十二地號及地上物(門牌號碼:高雄市鹽埕區七賢三路二四一號等,即「萬壽星戲院」),為該黨過去執政時期不當取得之財產,應返還國家為全民所共有,在完成移轉程序前,基於維護國家財產之公共利益,並保障人民之權益,請勿就該財產進行交易或移轉,以免被推定為有惡意,而遭受損害或訟累,特此公告周知。」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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