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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電視主播陳勝鴻、潘彥妃的不倫之戀,由《壹週刊》率先報導,其他新聞媒體大肆炒作,弄得閱聽大眾受不了。發起對相關媒體的抵制行動。
由三十個社團組成的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兒童節(四日︶當天公布觀察結果,批評若干媒體大肆報導與公益無干的他人隱私,嚴重傷害媒體存在的價值與信譽,是台灣媒體發展嚴重的倒退。
閱盟點名炒作主播緋聞最熱的兩家電視台,要求《東森新聞台》及《中天新聞台》新聞負責人,同社會說明其新聞價值判斷標準,並引咎辭職。
閱盟也以反諷的口氣,指《中國時報》總經理曾宣稱,緋聞女主角潘彥妃是其學生,曾請他代為向《壹週刊》求情;惟以該報一日兩頁的誇張報導,總經理其實不假外求,只消指示其報系的編輯部門本著新聞倫理與良知處理此一事件,即可大幅降低對社會及當事人的傷害。
另外,閱盟除了肯定華視、八大等自始揚棄煽色腥的幾家媒體,也呼籲不論平面、電子新聞從業員,勿隨一家雜誌起舞,炒作無關公益的他人隱私。
類似閱盟的行動,也見諸台大新聞研究所在此之前邀集關心媒體的各方,舉行「打爆惡質媒體.拒絕窺探隱私」記者會,呼籲新聞界回歸公共責任。
面對來自閱聽人的批評,被點名的媒體回應模式一如以往。比較客氣的,如《蘋果日報》,回以「多謝指教」、「虛心改進」;不改自大心態的,則以「無可奉告」、「不知如何回應」拒絕來自閱聽人的指責。另外,由於閱盟等關心媒體的公民團體行動,是在「鴻妃戀」新聞已經炒爛了之後方始為之,也有媒體樂於做順水人情,宣稱「即日起停止報導陳潘私領域」,這是對閱聽人團體敷衍或「欺之以方」的手法。
從一九九七年的「白曉燕案」,到後來的璩美鳳性愛光碟事件、涂醒哲被誣指舔耳案,在歷次八卦新聞炒作中,媒體或無端揭人隱私,或毀人名節,或無視被綁票人質安全,儘管受到閱聽眾批評,卻仍我行我素,一看到色與腥,有些記者即顧不得職業尊嚴與榮譽,群起而趨附之。如此現象一再重複出現,這次的主播緋聞亦然。所不同的是,自《壹週刊》及《蘋果日報》從香港渡海而來,打著「揭發名人見不得人面目」的旗號,以狗仔隊追蹤報導,常製造話題,而眾家媒體雖以「某八卦週刊」、「某八卦媒體」稱之,卻常跟在其後炒作,形成眾多媒體一大抄的怪象。
以這次的主播緋聞而言,本質上是侵犯當事人隱私的惡劣行徑,也是當前媒體亂象的具體表徵。
其一,媒體把當事人床第之私、劈腿手法巨細靡遺報導,借用新聞學教授王洪鈞生前的話,這是假知的權利,「拿讀者當豬一樣餵食髒東西」。
其二,主播是新聞工作者,其職責在報導新聞,而不該製造新聞,理應潔身自愛。主播也絕對不是社會賢達或公眾人物;主播明星化、削凱子、為產品代言做廣告等花邊新聞常見影劇版,或成娛樂新聞,都是主播角色的踰越,有違專業倫理。
其三,媒體集體炒作八卦新聞,有如「一犬吠影、百犬吠聲」,始作俑者也許出自商業利益考量,以狗仔隊手法揭人隱私,眾多媒體卻彷彿沒有判斷新聞適當性的腦筋,跟著起鬨。這種對新聞價值判斷失去準頭,同樣出現在許多電視新聞台,不分新聞重要性,胡亂出動衛星採訪車的SNG現象。
緋聞當然是新聞,但其處理或判斷標準,在於是否有關公眾利益;即使是政治人物或公眾人物,也有隱私,其與公益無關者不應受侵擾。另一方面,今年美國普立茲獎,西岸奧立岡州波特蘭《維拉麥特週報》(Willamette Week)記者賈奎斯(Nigcl Jaquiss)獲得調查報導獎項,其報導揭發一九七0年代波特蘭市長葛德史密特與未成年少女的性關係。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是違法行為,當事人且為公職人員;這種揭發報導,且其寫作亦非對性關係的描繪與炒作,方是揭發性新聞處理的範例。
值得關切的是,台灣媒體炒作新聞,卻常沒有營養,且不衛生,不僅閱聽大眾看不下去,國外新聞同業也看不慣。美國西岸大報《洛杉磯時報》二月底報導台灣媒體亂象,指台灣媒體從威權時代執政者的哈巴狗,如今民主化取得自由之後,卻反而成為亂咬人的瘋狗,沒有能力處理事實真相。
現今台灣,「第四權」最偉大,許多媒體唯利是圖,專業倫理見棄,而且新聞記者如果欠缺白主性,也不在乎職業尊嚴榮譽,談媒體自律猶如對牛彈琴。不論璩美鳳性愛光碟事件,或者這次的「鴻妃戀」,新聞界驊無忌憚窺探他人私祕,惡劣行徑不斷重演,正是新聞自律失靈的具體例證。
從白曉燕案到今天,有些新聞主管常以專業規範付諸闕如自辯。事實上,有關報業、電視及廣播電台道德規範,一九七四年即已制定,一九九二年賴國洲、潘煥昆兩位先生主持新聞評議會時第三度修正。這些道德規範,設若新聞界落實十分之一,現今媒體生態及記者的職業尊嚴榮譽,自可立即改觀。
自律不行,他律只好上場。近年不斷有閱聽大眾看不慣媒體亂象,紛紛採取關切媒體的各種行動。控告媒體,特別是因不實報導而名譽受損、隱私權受侵害者,透過法律途徑尋求救濟,是其一。其次,現有廣電法、兒童少年福利法、性侵害防治法等法律,訂有罰則,主管機關開罰,不應姑息;有如一年前美國歌星珍妮•傑克森在美式足球超級盃中場表演露一點,CBS電視台被聯邦傳播通訊委員會(FCC)罰款五十五萬美元。
最基本的,團結力量大,關心媒體的公民團體組成像閱盟的平台,透過嚴謹的觀察與紀錄,並據以鼓勵優質媒體,抵制不肖業者,例如去年總統大選揭發電視台集體灌票造假;如此長期努力,自可發揮扭轉媒體亂象的作用。
|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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