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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隧道便橋是為工程之所需,抑或特為總統巡視所刻意搭建的「馬屁橋」?在新聞媒體揭發此事之後一星期,由工程專家學者組成的調查小組,否定「馬屁橋」之說,公眾也以二比一的多數(《蘋果日報》民調百分之五八.二接受、百分之三○.四不接受)同意報告結論。
儘管如此,仍然有報紙寧信政客及「爆料工程人員」在報導及評論中把調查的學者專家打成「根本是馬屁」、「為政府解套」。對於這樣硬拗到底的政媒合作歪曲事實,名政論家金恆煒一語中的:不是拍馬屁,是有人放狗屁!
新聞媒體以狗屁炮製馬屁,其過程有幾個要素。首先,這種打著「揭發」旗號的報導,一定有一個爆料者。爆料者往往匿名,匿名是不負責任的同義詞,除了極少數像水門案的「深喉嚨」等例外,匿名者通常也是謠言譋言的製造者,如三一九槍擊案的「福小姐」、「奇美醫院小護士」、這次的「爆料工程人員」。匿名爆料者之外,濫用言論免責權的民意代表也常插一腳,加入謠言譋言製造過程,以遂其政治目的。
新聞媒體是此製造過程的要角。爆料者不論動機,以報導事實為要的新聞從業人員,理應經過查證,以真確、公平的原則處理;有聞必錄必使媒體成為有心人放話工具,寧信指控者而不讓被控者公平答辯則屬輿論審判。
這種讓爆料者先說先贏的不倫新聞,不但在惡質競爭環境為唯利是圖的媒體所慣用,近年隨著政治爭鬥日益激烈,媒體介入政治程度愈深,亦逐漸成為新聞炒作的家常便飯。換言之,以往的有聞必錄,媒體也許只是被動配合,如今的製造話題或新聞解釋,卻常出新聞媒體主動,出自媒體政治或商業考量。
這種新聞炒作不論乖離事實或悖離民意,媒政勢力敢於一再為之,是由於看準執政者存有「看報治國」心態。儘管爆料者別有用心,炒作的新聞話題只是口水,所指控者亦常為向壁虛構,執政團隊面對人為炮製扭曲的假象,不能事前謀定而動、事後有所堅持,甚至常在類似以狗屁為馬屁的媒政攻勢中退卻或投降。
對於媒政勢力而言,這種伎倆穩賺不賠,抹黑鬥臭羞辱執政團隊的目標通常可以如願,其或不然,在各說各話的烏賊戰術中亦可假借真相不明而得以脫身。正因如此,類似手法一再重現,民主台灣人人有意見,許多發言卻是未基於事實真相的「印象派」;一般公民逐漸欠缺形成判斷所需的耳聰目明,整體社會喪失理性討論、追求改革進步的動力,均其惡果。
就此而言,這次「馬屁橋」事件,行政院鍥而不舍,讓狗屁現形,實為撥亂反正的範例。《洛杉磯時報》曾謂,台灣媒體在昔日威權時代是哈巴狗,如今民主時代卻反成瘋狗。不論是專業水準低下、意識形態作祟或因介入政治而成為瘋狗,台灣社會必須找出對付瘋狗之計,否則常為瘋狗噬咬,台灣人集體狂犬病跡象略現,不免令人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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