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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世祥專欄》

文革的台灣現在進行式

 一九六六年五月,中國共產黨中央發出〈五一六通知〉,為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揭開序幕。文革名義上只進行三年,但文革式的活動實際持續十年,到一九七六年「粉碎四人幫」才告終止。

 文革十年期間,中國內部政治惡鬥,社會嚴重衝突,傳統倫理道德遭踐踏,文物古蹟被破壞,整體政治、經濟、社會、教育、外交都受極度衝擊,人命及人權遭摧殘。北京大興、廣西、內蒙等許多地方傳出集體大屠殺,有些估計指文革期間遭迫害致死者二百萬人,受牽連達二億人。對於中國這段動盪杌隉的日子,「十年浩劫」、「失落十年」是最常見的形容,「惡鬥十年」、「瘋狂十年」也很貼切。

 如今仍然一黨專政的中共當局,依舊不願完全面對這段歷史。本月中文革四十週年,中國官方及新聞媒體對此絕少著墨,有如「無疆界記者組織」所指出,中國以新聞檢查及鎮壓應對文革四十年。而且,儘管中共當局曾於一九八一年正式否定文革,指文革為中國「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鄧小平等文革受害者並獲平反,文革畢竟咎在中共當局,進一步追究必將損及其統治合法性。按異議人士劉曉波的說法,否定文革的政治價值已經極大化,當局必須叫停。尤有甚者,中國在獨裁式經濟崛起過程,當局推出的「小文革」不斷,劉曉波因而強調,文革其實從來沒有結束。

 台灣社會,尤其是新聞媒體,向來未能深入平實看待中國事物。從早年黨國體制時代基於國共內戰心態而強調「仇匪」、「恨匪」,到近年向中國傾斜的勢力張狂,「美化中國、唱衰台灣」為其主調;北京方面既然對文革四十年諱莫如深,在台灣這邊自不宜再揭瘡疤,順便還可以「歷史向前看」賣乖。反而是西方媒體及一國兩制之下的香港,對於文革四十年還有許多中肯而有意義的討論。

 就選擇性記憶而言,台灣有些媒體對於文革也許有如二二八,盡可能把它掃到地毯底下。但就行為來看,同樣的媒體卻又彷彿重拾文革行徑,並不誇張地說,至少在媒體及政界,有人正在試圖掀起一場台灣版的文革,雖然規模難以相提並論,其陽謀亦未必終能得逞,卻可能讓台灣因此付出民主法治倒退及社會動盪的代價。

 文革有諸多值得探究之處。它以文化為名,本質上卻是政治鬥爭。毛澤東發動群眾,尤其以青年學生為主的紅衛兵,砲打劉少奇、鄧小平等當權派或其政敵的司令部。這種奪權行動,以黨內修正主義、走資派企圖復辟為由,批當權者官僚腐化脫離群眾而成新階級。既然造反有理,手段乃抄家揪鬥、凌虐施暴,無所不用其極,透過群眾暴力及體制外鬥爭,對其政治對手進行狠毒而毫不留情的打擊;聚眾公審是最常見的手段,而集體武鬥之慘烈,不僅紅衛兵曾有一天之內在北京打死三百多人的紀錄,即襁褓稚子亦不能免遭毒手。

 台灣在民主法治畢竟先進許多,文革的台灣版遂相對「文明」。先說鬥爭,鬥爭無論民主專制,是政治人物的基本習性。許多人說的文革台灣版,就政治鬥爭而言,至少是指自公元二千年政黨輪替以來,台灣朝野只有黨派、不顧蒼生的惡鬥及內耗。有如中國文革為了爭奪政治權力,不惜把經濟教育社會等其他部門搞得天翻地覆,台灣式文革即連五權憲法之一的監察部門、維持基本自衛武力所需的軍事安全建構,亦被政治惡鬥所犧牲,更無論經濟民生的基本進展。

 台灣式文革除了國會殿堂,主要還是在新聞媒體上。文革期間,毛澤東及四人幫在黨內體制之外另闢蹊徑,許多鬥爭必須透過所掌握的報刊等新聞媒體進行,台灣是全球媒體相對數量最眾的國家之一,即連中國文革的聚眾公審,在台灣亦一併搬到媒體演出。於是,政媒中人打著揭弊的冠冕堂皇旗號,造反有理,在媒體叩應節目私設刑堂,自封青天,故意貶損司法機關公信,以虛虛實實的爆料,對執政團隊及其家人進行全面批鬥。剛好總統周遭的人及執政團隊,出現若干因接近權力而腐化者,這種以爆料進行黨同伐異的政治鬥爭,遂因「爆料十次,打中一次」而更為張狂;且其項莊舞劍,意在奪權。

 正常國家的民主法治在此受到極大的挑戰。爆料者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被控者有罪之前應假定其無辜的「無罪推定」,乃至於法有明文的偵查不公開,凡此均屬民主法治ABC,台灣式的文革卻無視這些,聚眾公審搬到攝影棚,名嘴變成紅衛兵,叩應觀眾改扮公審群眾,媒體審判大行其道,被控者無論無辜或有罪,聲名、人權先被蹂躪一番;即連趙建銘幼子,亦難逃狗仔媒體騷擾,令人憤慨。

 所幸有意在寶島掀起文革台灣風的政媒分子,陽謀未必得逞。就在週二,曾被許多媒體未審先判的高雄捷運局前局長周禮良官司得直,清白者真金不怕邪火。更重要的,總統女婿涉案被羈押,落實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台灣要免於文革禍害,社會正義最後防線的司法機關必須毋枉毋縱,堅持獨立公正,以凸顯亞里斯多德名言「法律是免於激情的理性」。而社會大眾慎選媒體,保持耳聰目明,不當政媒勢力底下的愚夫愚婦,更為根本。

200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