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8事件56週年紀念活動已經過去了,然而,許多紀念活動,已經流於形式化、儀式化,缺乏實質的意涵,一些政府首長總是把「愛與寬容」掛在口邊,但228事件的真相尚未明朗化,元凶亦未公佈,究竟要受難家屬與台灣國人寬容誰?如何寬容呢?真是霧煞煞。 十幾年來,由台灣國內民間發起的228紀念活動,安慰了許多受難家屬,而且也終於獲得前總統李登輝代表政府道歉與發放「補償金」,然而,受難家屬所要求的公布真相與元凶,卻仍未實現,這正好顯示是非不明、對錯不分「和稀泥」的中國文化特色與遺毒還是殘留在台灣社會與政治界、學術界。 我們常說:「歷史自有審判」,然而,在「和稀泥」的中國文化特色中,歷史是不可能有什麼是非對錯的審判,祗是隨著年代的久遠,真相愈來愈模糊,元凶與其共犯,還有他們的後代仍然可以逍遙法外,吃香喝辣,甚至呼風喚雨,繼續作威作福而已。 依據基督的信仰,獲得寬容與赦免的先決條件是一個在心態、言行舉止得罪上帝與得罪他人的罪人,必須先承認有罪,真心懺悔,而且進一步改過遷善,此即「認罪悔改」的真意。228屠殺事件迄今尚未有任何元凶與共犯或其後代與共犯結構站出來「認罪悔改」,怎能輕易地獲得寬赦呢蚣 俗云:「冤有頭,債有主」,228事件呼之欲出的元凶與其共犯尚未讓全民認清時,任何的寬容祗是好比用拳頭打空氣一般,毫無意義與果效。祇要228事件的真相一日未明,元凶一日未知,台灣國就永遠無法健康起來,而首都台北市長馬英九與其寵愛的文化局長龍應台任令228和平紀念館傾斜與扭曲,也就不足為奇了! 228屠殺事件,雖然元凶與其共犯不必像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後,德國戰犯接受紐倫堡大審一樣,但至少需要接受歷史的審判,使元凶的後代與共犯結構無所遁形,而能「認罪悔改」,不再本性難移,繼續大搞政治惡鬥,危害國家。而我們台灣國人也可以記取歷史的教訓引為鑑戒,不再讓外來的政權復辟,再次統治蹂躪我們,使我們失去尊嚴與自主。 http://www.southnews.com.tw (作者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 2003.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