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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中國國民黨持續出售黨產,行政院院長游錫堃於十月五日在立法院表示,國民黨信託、出售黨產,都是在掏空黨產,但不當黨產條例草案規定,不當黨產都會追回,就像贓款一樣,贓款流到哪裡,收的人都是收贓。他強調,只要「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通過後,每個政黨的黨產都受規範。
此語一出,立即引發中國黨強烈反彈。中國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說:「如果國民黨產是贓款,為何法院至今沒來扣押?如果國民黨產是贓款,那李前總統就是強盜,因為許多贓款都不見了。」而中國黨主席辦公室主任丁遠超更表示,陳水扁總統以前曾拿過國民黨的清寒獎學金,「難道那也是贓款?」他還說,民進黨政府一再抹煞國民黨產對台灣經濟社會的貢獻,只會挑起更多的仇恨。
看到這些中國黨人彷彿是巢穴被捅了的馬蜂群一般口不擇言的抓狂言行,很顯然的,游錫堃這一次的確是再一次的踩到了中國黨的痛腳,同時也證明了民進黨在之前傳出將在年底立委選舉時主打軍購案、真調會條例、黨產三大議題,以爭取泛綠陣營在立法院席次過半的策略的確是正確的,當時泛藍立委還很不以為然的說:「那有人要贏牌還先亮底牌的?」,如今看到中國黨人的抓狂言行,看來這些泛藍立委們是低估了民進黨這三張王牌對他們選情的殺傷力!
中國黨在台灣統治五十幾年的期間,以權謀私、「國庫通黨庫」的事實,是眾所周知的事情,只要中國黨一天不將這些不當取得的黨產歸還給國家與人民,那麼,這將永遠會是中國黨在政治上被人拿來攻擊的口實,是中國黨政治上的負債而非資產!至於張哲琛說:「如果國民黨產是贓款,為何法院至今沒來扣押?」似是而非、意圖為中國黨狡辯的話則是相當的可笑!
因為今天中國黨的黨產之所以一直無法追討回來,主要的原因是在法律上這些黨產老早就已經過了請求權行使的時效了,偏偏過去台灣是在中國黨的統治之下,他們控制著政府,根本不可能代表國家來向自己向法院追討黨產,法院則是在「不告不理」的原則下,根本沒有權力主動去向中國黨的黨產進行扣押。
是故,在中國黨統治的五十多年的期間,時效早就已經過去了,這些原本非法取得的財產也因而在法律上被承認占有人已經取得所有權,法院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下是根本無法扣押的,張哲琛如果不是對法律缺乏瞭解的話,就是在裝夯、明知故問,根本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另外,張哲琛說:「如果國民黨產是贓款,那李前總統就是強盜,因為許多贓款都不見了。」這根本是意圖轉移焦點與無恥到了極點的指控!因為,李登輝既不是民進黨的黨員更不是民進黨的黨主席,張哲琛拿李登輝出來抵擋民進黨籍的行政院院長游錫堃的指控,根本是牛頭不對馬嘴!
其次,李登輝在2000年被連戰強逼辭退了中國黨的黨主席一職後,可曾有從中國黨的黨庫中拿走一分一毫?如果有的話,那中國黨早就該對李登輝提請訴訟追討回來,如今我們不但沒看到中國黨如此做,反倒是對於之前在中國黨秘書長任內疑似自己刻章私吞數十億元而引發「興票案」的宋楚瑜,不但在後來主動撤回對宋楚瑜背信罪與侵佔罪的告訴,而且連戰還在2004年的總統選舉時找上宋楚瑜這個手腳不乾淨的前秘書長搭檔參選,最近包括李煥、王作榮等中國黨的大老們更是拼老命的要宋楚瑜回到中國黨來,試問:中國黨這種無異於「開門揖盜」的行為又該如何解釋?
而丁遠超說:「陳水扁總統以前曾拿過國民黨的清寒獎學金,難道那也是贓款?」簡直是莫名其妙,沒錯,中國黨的清寒獎學金因為是其黨產的一部分,是以在法律的性質上可能是屬於民法第949條規定的「盜贓物」,但是由於金錢在民法上是屬於所謂的「消費物」,不像土地、房屋等財產是可以特定的,陳水扁總統在學生時代收受這筆獎學金時,哪裡會知道哪幾張鈔票是不是贓物?是以陳水扁總統在法律上是屬於所謂的「善意占有人」,根據民法951條的規定:「盜贓或遺失物,如係金錢或無記名證券,不得向其善意占有人請求回復。」,在法律是不需要負起任何責任的,如果中國黨對此還有意見的話,大不了陳水扁總統現在可以連本帶利的退還給中國黨,請中國黨把這筆前連同其他不當取得的黨產還給國家與人民,但中國黨願意這麼做嗎?
最後,丁遠超還說:「民進黨政府一再抹煞國民黨產對台灣經濟社會的貢獻,只會挑起更多的仇恨。」這更是可笑!試問:菲律賓前總統馬可仕難道就對菲律賓的經濟發展沒有貢獻嗎?但菲律賓人民在馬可仕下台後,照樣對馬可仕加族追討他貪污所得的龐大財產,因為不義之財就是不義之財,不會因為占有不義之財的強盜曾經偶然做過幾件慈善事業就讓這些不義之財變成正當的,丁遠超這種說法只不過是辭窮後的遁詞罷了!
綜上所述,究竟誰才是強盜?早已不辯自明,因為過去中國黨做強盜強行併吞台灣人民與國家的財產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而贓物、贓款現在也仍然牢牢的被中國黨繼續掌握住,不管中國黨人如何的巧言善辯,都無法掩蓋得了此一事實!
|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4.10.06 | |